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達 州 市 公 務 員 局
關于公布2017年下半年達州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
首輪面試資格復審結果和遞補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jù)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關于2017年下半年達州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2017年下半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首輪面試資格復審結果和遞補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首輪資格復審的結果
根據(jù)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格復審情況,現(xiàn)將達州市2017年下半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首輪資格復審結果予以公布(詳見附表1)。
二、遞補資格復審的時間
2017年12月7日9:00至17:00。
三、負責遞補資格復審的單位
本次資格復審由達州市公安局和達州市森林公安局負責。
1.公安招警復審地點:達州市公安局八樓810房間(西外新區(qū)市政中心附近)聯(lián)系電話:0818-2115225? 2115015
2.森林公安招警復審地點:達州市通川區(qū)朝陽中路316號(鹿鼎錦苑綜合樓二樓達州市森林公安局政治處)聯(lián)系電話:0818-2679910? 2659608
四、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
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詳見附表2。
五、有關要求
(一)進入面試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應攜帶以下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1.《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相關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
4.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
5. 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6.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7.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8.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9.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手續(xù)。
10.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資格復審時,原則上由考生本人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三)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給《資格復審合格證》。有關面試工作的具體安排將于面試前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請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近期密切關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
附:
1.達州市2017年下半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首輪資格復審結果
2.達州市2017年下半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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